业务名称 |
注销商品买卖网签合同登记备案 |
办事依据 |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2、《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
须提交资料 |
1、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商品房预(销)售网签合同注销申请审批表》,因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可单方提出注销申请(需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2、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壹份(原件) 3、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已办理预告登记或抵押登记的,须提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注销或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相关证明资料 |
申请条件 |
1、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销售方(指定代理人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买受人(合同签章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需同时到场申请 |
受理地址 |
梅州市房地产大厦8楼 |
办事流程 |
申请→受理(初审)→复核→办理注销 |
办事平台 |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系统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办理结果 |
注销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登记备案 |
查询电话 |
查询电话:2261766,投诉电话:2274922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