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登记项目名称
1、实施管理单位:梅州市白蚁防治中心
2、是否存在前置审批:否
3、是否属于受委托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否
二、备案登记设定依据
1、《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999第72号)
2、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梅市府[2002]21号)有关规定
三、备案登记条件
在梅州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工程施工项目,都必须实行白蚁预防;原有房屋应按规定进行白蚁危害检查并及时灭治。
四、备案登记数量:无限制
五、备案登记程序
1、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应与梅州城区有资质的白蚁防治企业签订《白蚁预防合同》,并落实白蚁防治措施。
2、承担房屋白蚁治理工作的企业应到市白蚁防治中心办理备案登记手续。3、在受理工程项目报建时把白蚁防治作为前置条件。
六、备案登记办理期限:法定期限5天
七、备案登记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八、备案登记提交材:建设单位与有资质的白蚁防治企业签订的《白蚁预防合同》、预防工程施工方案、防治维护方案、项目基础平面图。
九、 备案登记办理机构:梅州市白蚁防治中心
十、备案登记办理地址、邮政编码
办理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建设局 邮政编码:514021
十一、备案登记承办人、联系电话
承办人:唐丁照 联系电话:0753—2244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