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梅州市区江北宋塘和美家园,有店面4间,31-33号店建筑面积共计198.8㎡(整体招租);38号店建筑面积45.2㎡。交通便利,周围住宅群众多,人口密集,设施齐全。为使更多客户有机会参与经营,我中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该店铺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如下:
一、凡有诚意竞租者,请在2017年8月10日前,对该些店铺实地进行了解考察清楚,具体详情请到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房管一所了解相关情况。
二、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24日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梅江区江南梅江二路47号房地产大厦三楼
电话:0753—2223487 (杨小姐)
三、招租程序:
(一)报名:法人和自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等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报名,并缴交竞租保证金:31-33号店6600元;38号店1500元。
(二)竞租时间:
竞租人请在2017年8月25日下午4时前往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参加竞租。
(三)竞租方式:
1、竞租底价为每月人民币11元/㎡起(以上租金均不含物业管理费1元/㎡)。采用暗标方式,现场开标,最高报价者为承租人,并于当天与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签订确认书。
2、中标人报名时缴交的竞租保证金可转为承租保证金。中标人不履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承租人资格。我中心将按各意向人竞投报价从高到低排列由下一名次意向人获得承租权。
3、签订合同:中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签订租赁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来签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者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并取消其受让人资格,重新公开竞租。
四、竞租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租合同期限 叁 年。
(二)租赁物交付条件以现状为准,参与竞租的意向人应在竞租前考察清楚所参与竞租的相关情况。
(三)经营范围:不得经营饮食行业和违反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有关事项。
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二0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